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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犯罪,社会工作者应如何干预?| 社工课

2021年04月24日 21:50  点击:[]

来源:社工客

作者:张敏

单位:深圳慈善公益网

最近个别青少年犯罪新闻闹得沸沸扬扬,陕西一名6岁男童失踪半个月后被发现,已不幸遇害,凶手为邻居家仅有一面之缘的13岁男孩。黑龙江15岁女生弑母藏尸冷库。人们为之无比愤怒,也不禁感慨现在的孩子怎么了?

一、现状

 

 

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2005年数据显示:中国青少年犯罪总数占全国刑事犯罪总数的70%以上,其中14-15岁的少年犯罪又占青少年犯罪的70%以上,13岁以下的青少年犯罪明显增加。

2013年发布的数据显示:青少年出现不良行为的平均年龄已降至12.2岁,青少年犯罪总数占全国刑事犯总数的70%以上,其中14岁至18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占青少年犯罪总数的70%以上,未成年人实施暴力犯罪问题日益突出,低龄化犯罪率也在逐渐提升。

二、原因

 

 

看着这些触目惊心的数据,让我们不禁深思:是什么导致犯罪低龄化呢?

(一)自身原因

1、身体发育,青春期激素水平的快速增加,促使身体的快速成长和性成熟。尤其现今青少年生活条件提升,充足的营养及医疗水平的进步,使青少年身体发育较以前有了提前。良好的身体素质、体格也给青少年犯罪奠定了生理基础。

2、心理发展,青少年是人格形成的重要阶段,青少年的心理发展与身体的快速正常不成正比。心理发育不成熟、敏感、易冲动、受不良外界的影响、自我控制力差,容易激情犯罪或被教唆犯罪。

(二)家庭原因

问题孩子背后往往有问题父母。根据《2017年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研究报告》,未成年犯父母的文化水平较低,大部分仅有初中或小学文化,且发现有35.76%的未成年犯来自单亲家庭,其中隔代抚养的情况比较常见。从报告上发现仅有一半左右的未成年犯在入狱前和亲生父母长期共同生活。

1.错误的教育方式

在社区从事青少年领域社工这些年,发现很多家长都存在错误的教育方式。

1)过分溺爱,孩子为所欲为,不管孩子提的什么要求都尽量想办法满足。长期以往,孩子即使离开了家长也是骄纵的样子,比如在学校欺负其他孩子;别人不能满足自己的要求就哭闹,向家长投诉抱怨。这样的孩子以自我为中心,自私,大部分抗逆力都比较差。

2)过于严苛,对孩子严格要求,设立不符合实际的目标,不符合要求就打骂,甚至家长不开心孩子就遭罪。孩子在家里生活得小心翼翼,不敢说话,内向,亦或是学习模仿家长的粗暴行为,产生逆反心理,极端情绪化。

3)散养,平时工作繁忙,为了生计,没空顾忌孩子,与孩子缺乏沟通。当孩子犯了错误时要不就不问青红皂白先打骂一顿,要不就想办法帮助孩子寻找理由推卸责任。

2.家庭角色的缺失

从上述研究报告中我们也发现部分未成年犯来自单亲家庭,部分是隔代抚养,缺少家长的陪伴、爱以及正确的指引,容易受外界不良诱惑影响。

3.不良的家庭环境氛围

家长关系不良,频繁出现家庭暴力,家长存在犯罪史等不良的家庭环境也会影响青少年犯罪。

(三)学校原因

1.只注重学习成绩忽略健全人格的培养

虽然国家已经实施素质教育多年,强调要培养学生全面发展,但还是存在唯成绩论。尤其是教育水平较落后的地区,学校只关注学生的成绩,缺乏对孩子的心理疏导、正确的性教育和法制教育,忽略对青少年健全人格的培养。

抢劫罪、故意伤害罪、盗窃罪、强奸罪和故意杀人罪是未成年人犯罪比较集中的几个罪名。青春期的孩子在心理和生理都发生改变,对性产生好奇,追求刺激感,但缺乏足够的性知识,自控力差、明辨是非的能力不强,很容易犯错误。所以需要普及正确的性教育和法制教育等,使青少年树立起正确的三观,培养健全人格。

2.校园欺凌

校园暴力,指校园内外学生间一方(个体或群体)单次或多次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另一方(个体或群体)身体和心理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等的事件。校园欺凌除了发生在学生间,还发生在师生间。校园欺凌严重影响到学生的身心健康。而对校园欺凌的不重视,对欺凌者的轻微处罚更是让校园欺凌现象愈演愈烈。

(四)朋辈影响

青少年受朋辈影响很大,青少年时期的好奇、辨别能力弱、喜欢模仿、为了寻求同伴认同等都很容易导致青少年模仿犯罪、教唆犯罪、团队犯罪等。

(五)网络影响

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2011年发布的分析报告显示80%以上未成年人犯罪与网络相关。可见网络对青少年的严重负面影响。诚然,网络的高速发展和普及,使现今的青少年过早地接触到新事物、不良的信息,比如各种直播社交平台、充斥着不良价值观、淫秽暴力血腥的视频、游戏等潜移默化地影响青少年的价值观,甚至模仿犯罪,非常不利于青少年的健康发展。

三、社会工作者的干预

 

 

综上,犯罪低龄化的原因存在各种主客观因素,且造成严重后果。那作为社会工作者如何进行预防工作,减少青少年的犯罪呢?

(一)宣传普及法制知识、性教育知识

很多家长“谈性色变”,对于性教育比较抗拒,没有意识到性教育的重要性。对于孩子的不良作风、行为问题大部分也是掩盖、掩护,不想外人知晓,也不向专业人员求助,没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社区工作者作为服务提供者、治疗者、支持者、关系协调者等,可以通过宣传教育讲座或活动、个案辅导、互助支持小组、人际关系小组、亲子关系平行小组、预防犯罪或预防再犯罪的治疗小组等形式向居民普及法制知识、性教育知识,协调关系,助人自助等。让居民重视起来,而不是避而不谈或者带有偏见去看待。

不仅如此,作为倡导者,在新的法律政策颁布实施时我们也要及时地跟居民宣传推广。比如近期新修订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有限度地降低刑事责任年龄,“十二至十四周岁的人,如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将承担刑事责任”。通过对法律政策广泛地宣传普及,提高居民的法制意识。

(二)加强与学校、家长三位一体合作

走进学校,对学生进行宣传教育,增强他们的法制观念;设立社区家长学校,不定期组织社区家长开展家庭教育活动,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理念。社工作为资源筹措者,可链接与整合多方资源,比如社会组织、政府相关部门等共同协作,为青少年成长保驾护航。

(三)向有关政府部门提建议,修订和完善政策

社会工作者还扮演政策影响者的角色,在服务过程中发现某些问题具有普遍性时,应向社区工作站、所属街道、区或市等有关政府部门提出建议,有助于制定、修订和完善政策,减缓和避免社会问题的发生,维护社会和谐安定。

(四)及早干预,防微杜渐

最重要的一点是及早干预。我们日常在面对青少年做错事,比如偷拿东西、打人行为,可能并没那么重视或者因为不知道怎么处理而不了了之。当树立的规则纪律没有去执行,让青少年觉得做错事是不用受惩罚的,是合理的,那就是在激励犯罪。这是万万不可的,我们要正确地对待、进行教育,必要时要告知家长共同解决。

另外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数据显示:未成年犯在犯罪之前都有很长的不良行为,逃学、旷课、接触不良少年夜不归宿、离家出走是未成年人犯罪的前兆,这是很重要的指标,调研发现有这种行为的未成年犯在60%以上。所以当我们发现社区存在逃学旷课、离家出走的学生时要格外关注,了解原因、其社交朋辈状况、家庭状况、学校学习状况、社会支持网络等,有效及时地进行干预。

此外,如果家长因婚姻情况、家暴、亲子教育等问题来求助时,我们不仅要关注到家长自身的问题,还要关注到孩子的状况,有效预防,防微杜渐。

面对严峻的低龄化犯罪问题,如何及早干预,加强对青少年的正确教育,是一个急需重视的社会问题,需要多方共同携手合作去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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